近日,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以推动人工智能与消费深度融合为主线,以扩大智能商品消费、赋能服务消费、创新消费场景为重点,以人工智能新产品新服务新场景示范应用为路径,提出5方面17项举措。
在人工智能+商品消费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增加人工智能产品新供给,完善人工智能新产品研发机制,加快推出新一代人工智能手机、智能电脑、智能电视,推广智能家电、智能厨卫、智能照明等智能家居产品,推动消费电子产品和家居家电产品更新换代。促进人工智能机器人消费,面向“一老一小”等重点人群,加快养老机器人、陪伴机器人、人工智能生活助手等新型人工智能产品应用示范。建设人工智能商品首发平台,支持人工智能商品首发首展,组织“人工智能进万家”活动。
在人工智能+服务消费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围绕居家、养老、文旅、住宿餐饮、教育教学五大场景,提出多项务实举措。居家方面,加快普及智能扫拖机器人、智能冰箱、智能厨房设备等产品,提供个性化、智能化家庭生活服务;开展数字家庭建设,推广智能全屋定制等新模式,研究将智能家居及服务应用纳入“好房子”建设指南。养老方面,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运用人工智能技术,配备智能护理机器人、康复机器人等产品,开展家庭智能化、适老化整体改造。文旅方面,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旅游,与行程规划、票务办理、导游导览、酒店预订等全链条深度融合;鼓励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辅助开展戏剧、音乐、舞蹈、美术、沉浸式体验等创作,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。住宿餐饮方面,加快酒店业智能化升级,推动酒店服务机器人、客房语音控制系统、自助入住设备等应用,在机关、学校、医院等推广“智慧食堂”。教育教学方面,开展生成式人工智能教育专用大模型建设项目,推动大模型从课堂走向应用;推动研发人工智能辅助学习助手、教师智能助手等人工智能教育终端产品,创新智能学伴、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。
在人工智能+商业创新方面,聚焦零售、电商和物流三个关键环节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加快发展智能零售,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;推动电子商务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,赋能运营、客服、设计、营销、直播等全场景全流程,鼓励电商平台开设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专区;加快发展智能物流,支持智慧物流园区、智慧港口、智慧仓库建设,在工业园区、学校、山区等划定区域,开展低速无人车、无人机等设备试验应用。
在推广和环境保障方面,《实施意见》提出建设“人工智能+消费”集聚区,建设一批人工智能体验中心;鼓励以商业综合体、步行街、景区、博物馆、养老机构等公共场景为重点,开展人工智能产品租赁、共享、试用等新模式创新;鼓励地方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,自主制定实施补贴政策,重点支持“人工智能+”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等消费等。
(记者 赵乐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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